近日,《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》(湘人社规〔2020〕22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由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,《办法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疫情防控期间,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,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区、县(市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为向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(以下简称“机关养老保险”)及职业年金的各单位及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
12月1日,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京召开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部署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。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12月1日,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》即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其中,涉及租购房、培训、创业、就业等9类奖补,都是满满的“干货”。
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、财政部门,省直有关单位: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、创新创业,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湘财企〔2020〕14号),现就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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